春节期间,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路面管控,累计出动警力2800余人次,出动警车800余台次,启动多个春运执勤点,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00余起,其中查获酒驾醉驾10起,相关责任人均已依法处理。 2021年2月9日晚22时许,黄某驾驶电动车在东路大道由南往北行驶,当行驶至工商银行门前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与路旁雨棚发生刮碰,造成车辆及雨棚受损、无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在勘查现场时,民警发现当事人黄某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将黄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黄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49.40mg/100ml,黄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1年2月13日,60多岁的郭女士驾驶三轮电动车,因醉酒意识模糊无法准确把控车辆,撞上停在路边的车辆,造成头部受伤,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 2021年2月23日,左安派出所民警在左安圩镇路段检查车辆时,查处一辆小型货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驾驶员张某还涉嫌酒驾,经测试酒精含量为67mg/100ml。 饮酒后的人,在酒精的作用下,可能出现意识模糊、身体不受控的情况,强行驾驶机动车上路,后果将不堪设想!遂川警方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夯实春运各项工作,抓实隐患治理,加强风险防范,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布控与重点时段、路段查处相结合,城区乡镇全覆盖,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警 方 提 醒 开车不喝酒 酒后不开车
内容来源:「遂川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