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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新法制报:同居未领证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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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6 15:07:48 3163 0

卫强 发表于 2021-2-26 15:07:48 |阅读模式

卫强 楼主

2021-2-26 15:07:48

  春节期间,为方便广大网友及时咨询法律问题,由本报与省律师协会联合推出的第634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在新法制报公益律师QQ群(群号1:48525076、群号2:48528049)内同时开展。此次活动邀请了7位“公益律师”在线值班,他们通过QQ、微信和电话等多种方式为大家答疑解惑,婚姻家庭、未成年孩子抚养等是网友咨询的热点问题。
  ◎文/图首席记者方维芳


“公益律师”在线答疑解惑
  同居未领证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网友“龙飞”咨询道:“去年中秋节,我和一个女孩相亲后,给付了女方家里18万元彩礼,举办了婚宴,同居一个星期后未办理结婚证就各自外出务工。今年春节回家过年时,女方说不想和我过了,但拒绝退还彩礼。请问,同居未领证,给付的彩礼可以要求全部返还吗?”
  对此,江西映山红律师事务所律师邝宪平认为,“彩礼的性质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予。返还彩礼款数额应根据婚约双方是否已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款支出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本案中,女方家人借谈婚之机收取巨额财物,违反了民法典关于“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网友“龙飞”要求返还彩礼合理合法,应当予以支持。

  网友皮女士则遇到了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私自给第三者转款的情况。皮女士称,“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第三者大量转账,累计金额约15万元,有银行转账和微信转账记录。现在我老公跟第三者分手了,我可以要求第三者把钱退回来吗?”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给第三者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就可以要求第三者把财产退回来。”江西药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芳香解释道,“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皮女士丈夫在未经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财产,给第三者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赠与行为,该行为是无效的。同时,他侵犯了夫妻共同处理财产的平等权和知情权,皮女士可索回全部金额。

  离婚后一方能否自行变更孩子姓氏?网友“萍水相逢”咨询道,“2005年10月,我去法院起诉与前夫吴某离婚。法院判决,婚生女儿由我抚养,吴某每月按照6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直至十八周岁。如今,吴某的经济收入较之前有明显增加,而每月600元的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婚生女儿高中学习、生活需要。请问,我能否以女儿的名义起诉吴某要求增加抚养费?”
  邝宪平认为,虽然法院判决吴某每月承担600元抚养费,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消费水平有较大提高,且其婚生女儿已进入高中学习阶段,对生活、学习都有更高需求,原定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她的成长需要,而吴某收入有所增加,具有一定的给付能力,故要求吴某增加抚养费具有合理性,也有法律依据。

  “夫妻离婚后,一方能否自行变更孩子姓氏?”网友“真诚”咨询道。

  “夫妻一方不能自行变更孩子姓氏,离异夫妻必须基于共同合意更改未成年人子女姓名,姓名权中的姓名仅指公安户籍部门登记的姓名,而不包含现实生活中用于称呼的姓名。”邝宪平解释道。

  离婚后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网友肖女士致电称,“今年1月,我与前夫在法院经调解办理离婚,协议约定婚后所生孩子均归男方抚养,女方按年支付抚养费。春节期间,我去探视孩子并要求将孩子带出来走亲戚时遭到了拒绝。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前夫协助或配合我探望孩子吗?”

  谢芳香表示,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前夫拒绝肖女士探望孩子显然是不对的,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多次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咨询实录
  婚前受赠母牛离婚后小牛归谁
  网友“往事如风”:结婚时,我的父母按照风俗习惯送了一头母牛给我做嫁妆。婚后,二人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对方要求分割我的母牛及母牛所生的4头小牛。请问,其要求合理吗?
  江西映山红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对于本案中5头牛的性质,应从母牛的性质和母牛所生的4头小牛的性质进行分析。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之规定,母牛作为嫁妆是你父母赠与女儿的个人财产,属于女方婚前受赠的财产,属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其次,根据上述规定,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这4头小牛属于母牛的天然孳息,也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应归你所有。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之规定,原物归谁所有,孳息也应归谁所有。同样可以得出这4头小牛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出借银行卡构成犯罪吗
  网友“成芳菲”:我女儿把银行卡借给了她男朋友使用,近6个月时间内卡上流转过的资金达500多万元。因为银行卡有异常资金往来频繁,现已被公安机关冻结,我女儿也被警方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拘留。请问,出借银行卡构成犯罪吗?
  广东华商(南昌)律师事务所卢强律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你女儿明知道他男朋友从事的是信息网络犯罪,比如电信诈骗、洗钱、开设赌场等犯罪,还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男朋友使用,并提供了资金转出、转入的操作,那么你女儿就涉嫌犯罪。如果你女儿不明知,没有主观上的恶意,同时从你女儿的行为或者其他证据不能推定你女儿明知,那么她就是无罪的。



来源:江西新法制报 刊登时间: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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