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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告
1.江西卓晟佳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遂川工业园区碧州中路新建工程(经一路—经二路);
2.吉安市方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堆子前深圳浙商希望小学(久渡小学)宿舍楼工程;
3.江西旺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遂川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创业家园建设项目;
4.江西浩为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遂川县大汾中心小学综合楼、运动场建设项目;
5.江西东利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遂川工业园区云岭大道新建工程(经一路---经二路);
6.遂川县祥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遂川县珠田乡中心幼儿园附属设施工程;
7.江西省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遂川县左安环溪上人家旅游公路工程;
8.江西正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遂川县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9.吉青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大汾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10.江西鑫山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宝邦实业(江西)有限公司宝邦科技产业园;
11.江西鑫山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宝邦实业(江西)有限公司宝邦科技产业园;
12.吉安志云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遂川县云岭新城三期14#-25#楼;
13.江西盛泉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遂川县第四中学建设工程项目(土方平整、教学楼、办公楼、食堂、教师宿舍、学生宿舍楼)。
这些项目均已竣工验收,根据《遂川县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的规定,这些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本公告后予以退还给施工单位,在工地工作过的农民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县劳动监察局反映,逾期自误。
公示时间:2021年 5月11日至2021年5月17日联系电话:0796-6311829
遂川县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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