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关注微博 关注微信

遂川网

x
温馨提示

本插件主要是实现一些右键的相关控制功能,您可以自己编写提示内容,也可以设置不提示

我知道了

热图推荐

[说个事] 与父亲争吵,竟将自己5个月儿子摔下楼!

[复制链接]

2021-5-20 10:16:55 2406 6

快乐骑行 发表于 2021-5-20 10:11:36 |阅读模式

快乐骑行 楼主

2021-5-20 10:11:36

                                                
2021年元旦节,江西一男子吴某与父亲争吵打架,打了父亲一耳光后,父亲要报警,男子竟扬言报警就要吴家“绝后”。然后当众将自己5个月大的儿子摔下一楼,致其当场耳孔流血,伤势严重,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方才脱离生命危险。日前,江西省吉安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1日下午1时许,被告人吴某因家庭琐事与父亲老吴发生争吵并打架。老吴遭儿子吴某打了一耳光后,便向吉安县公安局安塘派出所打电话报警,吴某扬言,如果老吴报警就将自己的儿子(2020年8月5日出生)搞死,让吴家断绝后脉。


安塘派出所民警接警后,派了两名民警来到老吴家中,被告人吴某见状,当着家人及民警的面将儿子从距离地面约3.95米的二楼走廊的过道处摔下,摔至一楼水泥地板。吴某的儿子当场耳孔流血,伤势严重,被紧急转往江西省儿童医院进行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


经鉴定,吴某的儿子因被他人从二楼摔下受伤,致脑挫伤、急性硬膜下出血、颅骨骨折、头皮血肿等损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吴某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因家庭纠纷,将年龄为五个月大的婴儿从二楼扔下,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吴某的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曾因犯罪被判刑,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但被告人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罚。

遂作出上述判决。

生而为父
本该是为了孩子遮风挡雨
抵挡一切危害的父亲
却成了孩子心中的梦魇
何其可悲!
要知道
虎毒还不食子呢
希望男子好好反省反省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6

布瓜 发表于 2021-5-20 10:14:49

布瓜 沙发

2021-5-20 10:14:49

是人性的毁灭,还是道德的沦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味你給的餘溫 发表于 2021-5-20 10:15:09

回味你給的餘溫 板凳

2021-5-20 10:15:09

布瓜 发表于 2021-5-20 10:14
是人性的毁灭,还是道德的沦丧

人性的毁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山风徐徐 发表于 2021-5-20 10:15:32

山风徐徐 地板

2021-5-20 10:15:32

布瓜 发表于 2021-5-20 10:14
是人性的毁灭,还是道德的沦丧

道德的沦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偶尔浪漫 发表于 2021-5-20 10:15:59

偶尔浪漫 5#

2021-5-20 10:15:59

布瓜 发表于 2021-5-20 10:14
是人性的毁灭,还是道德的沦丧

都是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20 10:16:34

6#

2021-5-20 10:16:34

不配人夫,不配为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诚味冻品调料商行 发表于 2021-5-20 10:16:55

诚味冻品调料商行 7#

2021-5-20 10:16:55

澪 发表于 2021-5-20 10:16
不配人夫,不配为子,

不配为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

:
注册会员
:
44hr5f@live.com
:
未填写
:
未填写
:
未填写

主题5

帖子33

积分71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