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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土地征收】遂川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又一批人要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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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9 17:49:14 5889 4

编辑-小雅 发表于 2021-6-29 09:59:28 |阅读模式

编辑-小雅 楼主

2021-6-29 09:59:28


遂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工程(遂川段)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遂征告2021年3号)

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工程(遂川段)建设用地,于2020年12月30日经国务院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自然资函〔2020〕1068号,赣自然资函〔2021〕74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

三、征地位置

本批次征收土地位于遂川县堆子前镇陂田村、堆前村、河籁村、七坪村、鄢背村,新江乡大旺村、小湖村、新江村,五斗江乡五斗江村、车坳村、联桥村、南坑村、三和村、庄坑口村。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及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237.5874公顷,涉及水田36.3186公顷、旱地1.4696公顷、果园2.5349公顷、林地179.3125公顷、农村道路2.6062公顷、沟渠3.6833公顷、田坎4.1187公顷、村庄6.4358公顷、未利用地1.1078公顷。各被征地单位的征地面积为:1.堆子前镇陂田村面积16.8752公顷,其中:水田1.9836公顷、果园1.6415公顷、林地12.3309公顷、农村道路0.0398公顷、沟渠0.0284公顷、田坎0.1893公顷、村庄0.6617公顷。2.堆子前镇堆前村面积0.1043公顷,其中:林地0.1043公顷。3.堆子前镇河籁村面积14.8941公顷,其中:水田0.3155公顷、林地14.166公顷、农村道路0.2683公顷、沟渠0.1106公顷、田坎0.0337公顷。4.堆子前镇七坪村面积12.6197公顷,其中:水田0.9368公顷、旱地0.3294公顷、果园0.2161公顷、林地10.9457公顷、农村道路0.0071公顷、沟渠0.016公顷、田坎0.1653公顷、村庄0.0003公顷、未利用地0.003公顷。5.堆子前镇鄢背村面积17.4547公顷,其中:水田6.4294公顷、旱地0.0928公顷、果园0.6773公顷、林地8.4549公顷、农村道路0.1221公顷、沟渠0.0465公顷、田坎0.6971公顷、村庄0.7055公顷、未利用地0.2291公顷。6.新江乡大旺村面积10.9354公顷,其中:水田0.819公顷、旱地0.0154公顷、林地8.4721公顷、农村道路0.5268公顷、沟渠0.3128公顷、田坎0.1587公顷、村庄0.6306公顷。7.新江乡小湖村面积15.4254公顷,其中:水田2.9416公顷、林地11.4799公顷、农村道路0.1546公顷、沟渠0.1267公顷、田坎0.3297公顷、村庄0.0123公顷、未利用地0.3806公顷。8.新江乡新江村面积0.5082公顷,其中:林地0.503公顷、农村道路0.0052公顷。9.五斗江乡五斗江村面积15.6288公顷,其中:水田3.2017公顷、旱地0.1545公顷、林地11.0414公顷、农村道路0.4471公顷、沟渠0.1116公顷、田坎0.3406公顷、村庄0.1706公顷、未利用地0.1613公顷。10.五斗江乡车坳村面积20.1712公顷,其中:水田6.1413公顷、旱地0.1685公顷、林地12.7927公顷、农村道路0.0745公顷、沟渠0.2488公顷、田坎0.595公顷、村庄0.1504公顷。11、五斗江乡联桥村面积16.2142公顷,其中:水田2.484公顷、旱地0.1657公顷、林地12.4593公顷、农村道路0.179公顷、沟渠0.2252公顷、田坎0.3175公顷、村庄0.3835公顷。12.五斗江乡南坑村面积29.7654公顷,其中:水田2.0878公顷、旱地0.1388公顷、林地26.5858公顷、农村道路0.3283公顷、沟渠0.1918公顷、田坎0.2771公顷、村庄0.1558公顷。13.五斗江乡三和村面积23.7269公顷,其中:水田0.7694公顷、旱地0.4005公顷、林地21.0206公顷、农村道路0.1674公顷、沟渠0.4965公顷、田坎0.11公顷、村庄0.4593公顷、未利用地0.3032公顷。14.五斗江乡庄坑口村面积43.2639公顷,其中:水田8.2085公顷、旱地0.004公顷、林地28.9559公顷、农村道路0.286公顷、沟渠1.7684公顷、田坎0.9047公顷、村庄3.1058公顷、未利用地0.0306公顷。

五、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征收堆子前镇的水田、园地、旱地、村庄用地补偿标准为38400元/亩,林地、农村道路、沟渠、田坎补偿标准为15360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1520元/亩。2.征收新江乡和五斗江乡的水田、旱地、村庄用地补偿标准为37200元/亩,林地、农村道路、沟渠、田坎补偿标准为14880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1160元/亩。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遂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井遂高速公路(一期)遂川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使用国有土地面积和补偿标准

该批次用地批准使用遂川县五斗江乡人民政府和堆子前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1.1559公顷,其中:使用五斗江乡人民政府国有未利用地0.0607公顷,补偿标准为11160元/亩;使用堆子前镇人民政府国有未利用地1.0952公顷,补偿标准为11520元/亩。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遂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井遂高速公路(一期)遂川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安置政策

被征地农业人口社保安置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等有关政策执行。

八、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20日。

九、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分别到堆子前镇政府、新江乡政府、五斗江乡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其补偿内容以县自然资源局调查结果为准。

十、补偿标准争议处理

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遂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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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之巅 发表于 2021-6-29 14:47:12

梦想之巅 沙发

2021-6-29 14:47:12

这是我要一夜暴富实现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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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学军 发表于 2021-6-29 16:32:27

高学军 板凳

2021-6-29 16:32:27

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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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上的绿宝石 发表于 2021-6-29 17:48:48

屋顶上的绿宝石 地板

2021-6-29 17:48:48

哎不经过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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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筱 发表于 2021-6-29 17:49:14

丰筱 5#

2021-6-29 17:49:14

我家耶,我的祈祷要实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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