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公司账户被冻结了,我们想和申请人协商一下处理案件,请不要对我们账户进行扣划,也不要列入黑名单,我们现在履行。”2020年12月16日,两被执行人主动到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处理案件,原来,被执行人遂川县某建筑公司是一家建筑企业,因为担心法院对公司采取扣划和列入“黑名单”等措施会影响公司经营而主动履行383900元,案件顺利执结。
判决生效后,郑某、遂川县某建筑公司却未按期履行,2020年11月,青原区某钢管租赁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立即展开财产调查,对两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户等进行查询、冻结。同时,通过邮寄的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 (网络配图)
在收到材料后,两被执行人仍然无动于衷,执行人员开始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遂川县某建筑公司,告知其尽快履行义务,否则将采取扣划存款、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被执行人开始还狡辩认为该债务与其公司无关,项目属于郑某挂靠,不愿意履行。经过执行人员反复讲解法律关系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遂川县某建筑公司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希望法院给点时间去协商处理。
▋内容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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