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17时许,在S322省道珠田乡山口村路段,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撞倒一驾驶电动车的女子,事故发生后,该名男子驾车逃离现场。
警方锁定关键词:撞人、逃逸。然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事故勘查工作。经了解,初步掌握以下线索:
事发时间:2020年10月29日17时许
事发地点:S322省道珠田乡山口村路段
肇事人交通工具:事发时,肇事人骑摩托车为临时车牌号
但凭仅有的这点线索就想把肇事者抓获实属有些困难,这让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僵局。但线索中断,寻找的脚步不会断,交警绝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
接到报警后,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现场只看见了受伤的电动车女司机,并没有看见摩托车驾驶员。于是办案民警根据女子提供的肇事逃逸男子的体貌特征和肇事摩托车临时车牌号,同时根据逃逸方向,沿途调取视频监控,再通过查找相关临时牌号,找到驾驶员相关信息,男子姓王,可惜根据查询系统,摩托车驾驶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是假的,无法联系到王某某。
-锁定嫌疑人-
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体貌特征 肇事摩托车临时车牌号 及该男子逃逸方向 ▼
-确定嫌疑人行驶路线-
同时调取沿路监控视频进行追踪 确定嫌疑人行驶路线 通过走访周边村庄排查
于是办案民警经过走访周边村庄排查,终于在次日上午10时许,在草林镇找到王某某家,将王某某抓获,王某某对自己肇事逃逸供认不讳。
从接到报警到现场调查再到视频追踪、全力捉拿,遂川交警全程仅用17小时。
交通肇事逃逸不仅违法,还有违伦理道德,结果往往是罪加一等。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
看到了吗? 肇事逃逸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做呢? 先停车查看,做好以下步骤:
1.现场留证: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停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可在拍照取证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不妨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2.人员救助:若是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必要时可寻求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予以协助。
3.报警求助: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迅速报警,如需人员救助支援可在报警时标明事发时间、地点及受伤人员情况等信息,并等待警力支援。
小编提醒广大驾驶人: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都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也许事发并非你意,但肇事逃逸实乃故意。交通违法者统统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 内容来源:遂川交警▍ |